從事過的住宅案,最小的是3米6的4.5坪,最大的是250坪
4.5坪的那個案子及250坪的案子都住2個人,這使我開始思考一個人的室內生活空間基本坪數究竟為多少才合理?
老實說,由於建築法規所衍生的公設比問題,讓我們買20幾坪就只有1+1房,30幾坪就只有2+1房,40幾坪才勉強進入正三房的門檻限制,有時候不得不使出一些絕招來設計這些各種有著各種狀況的"豪宅",這兩年來經手的案子普遍感覺建商的產品用心度每況愈下(也才容易突顯專業設計師修正平面的功力??),常有
機會為建案規劃產品(平面配置),就更加感受建築規劃與專業室內設計相結合的前置重要性,惟加入了行銷這一塊時,為求加速去化戶數早日Clean,往往修正產品到一種好賣的坪數,卻不一定合理的空間,產品完全落入數字的迷思,諸如總價多少才符合市場,公設比多少才能不被附近的建案給比下去等等...原始的理性設計慢慢消失殆盡.
建築+行銷包裝+室內設計產業三合一的平衡藝術美學是個人的興趣專長,當不了純粹商人也當不成純粹藝術家的我,似乎找到了一個自我的生存定位??
http://design.vrhouse.com.tw/index.asp?Mods=Designs&File=DesignsWorksInfo&Sno=502470-R12U-200704-OUAG-30191437&Wno=187946-PSTC-200806-MM1Y-11161614 DSC06003.jpg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Gdesig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